1.贯彻落实院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教育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统筹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2.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
3.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
4.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制度,加强教师思想教育管理,做好招聘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服务工作。
6.负责全院人员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岗位设置工作。
7.负责学院人事调配、岗位聘任、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
8.负责人才引进管理工作及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9.负责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和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评、晋升、聘任工作及教职工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管理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0.负责办理教职工的离退休工作。
11.负责建立健全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和改革分配制度,制定和完善考核奖励办法、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12.做好人事和工资统计及其数据维护工作。
13.完成上级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