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莆京app官网登录助学金评定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学校资助工作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对象
澳门新莆京app官网登录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入学第4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二、资助标准
本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三、资助名额
资助名额最多为在校学生数的2%。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学年所学课程初次考试原则上无不及格记录;品行及综合素质评价分75分以上;
5.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学校助学金。
五、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澳门新莆京app官网登录助学金申请表》中的相关内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将推荐名单及资助档次在班级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上报院评审工作组,同时上报相关材料。
2.各院评审工作组初审,将建议受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建议名单和资助档次报学校评审工作组,并上报相关材料。
3.学校评审工作组进行评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受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将受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4.对在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助学金,并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学校助学金
1.弄虚作假;
2.学习不勤奋,多门功课补考;
3.有抽烟、酗酒等奢侈行为;
4.私自校外租房住宿或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违纪处理。
七、学校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1.学校助学金以银行卡形式发放,每年5月份及12月份分两次由中国建设银行代发到学生的资助卡上。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学校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确保学校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学校财务处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对学校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教育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检查和监督。
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